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关于下达2008年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计划的函
(农渔指(指)函〔2008〕13号 2008年1月31日)
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专属经济区渔政管理,实施好双边渔业协定,查处我国管辖海域非法捕捞行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根据《
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规定》和2008年全国渔业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08年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计划
2008年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工作将结合“护渔2008”执法行动,实施禁用渔具整治、伏季休渔管理、西沙和北部湾海域监管、北太平洋公海编队执法、专项证持证检查等重大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重点海域的日常巡航管理,全年共安排巡航渔政船55艘(海区局13艘,地方42艘),巡航265航次,累计航行3024天,其中海区局渔政船89航次,航行1330天,地方渔政船176航次,航行1694天。另外,还安排辅助巡航渔政船24艘,55航次,航行450天。
一、重点巡航任务
(一)双边渔业协定水域监管。重点加强韩方特定禁止水域西侧海域、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中日暂定措施水域、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中越过渡性安排水域以及日、韩、越渔船入渔我国水域的管理,开展对我国渔船持证生产情况,尤其是中日暂定措施水域我国渔船持专项证情况的检查,防止我国渔船非法进入他国管辖水域,登临检查外籍渔船,依法查处违反规定的我国和外国渔船,维护协定水域日常作业秩序,保障双边渔业协定平稳实施。全年共安排巡航177航次,巡航1702天。其中中韩暂定措施水域36航次,368天;韩国特定禁区和特定禁区西侧水域巡航42航次,414天;中日暂定措施水域57航次,490天;北部湾海域42航次,430天。期间,黄渤海区开展3次护渔专项执法行动,东海区开展4次护渔专项执法行动。
(二)海洋伏季休渔管理。重点是在伏休期间对违反伏休制度的渔船、渔业辅助船进行查处,尤其是防止北纬35度线附近海域、台浅渔场等敏感、交界海域及其它重点海域发生大规模违规事件,保障伏季休渔的正常秩序。全年共安排伏休巡航64航次,631天。期间,黄渤海区、东海区在北纬35度线附近海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安排27航次,257天;东海区、南海区在台浅渔场附近海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安排14航次,187天;东海区针对重点水域另开展2次护渔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