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普法[2008]1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现将《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是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要求,扎实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为保障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中。
2、切实加强
宪法和重点水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
宪法,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
宪法意识,自觉遵守
宪法,忠实执行
宪法,带头维护
宪法权威。要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建设进程,大力学习宣传近两年新颁布的
水污染防治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防汛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水文条例、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等水法规,积极做好抗旱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准备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