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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四)加强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支撑条件建设。加强科研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支撑,筛选、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规范技术方案,完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的服务模式,建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健康管理平台。探索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机构、人员准入的条件和业务范围,健全管理规范,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加强中医“治未病”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
  五、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研究
  (十六)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组织专家筛选、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单位,开展基地建设。各地要提前做好调研分析,在全国范围内选出优势病种,整合资源,优化人才、科研等各方面条件,按统一格式和规范要求提出申请。参照国家的做法建立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抓好首批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切实提高本地区的中医药科研能力。
  (十七)加强对防治重大疾病的科研攻关。结合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集中力量组织针对心脑血管病、肿瘤、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力争在治疗手段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形成较为成熟的综合治疗方案和几个有确切疗效的方剂或新药。继续组织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试行《中医药治疗HIV/AIDS疗效评价分期标准及指标体系》,做好艾滋病中西医综合治疗方案的制定工作。积极研究中医特色的健康状态检测、监测、评估、干预方法,研发体现自主创新的中医诊疗仪器设备。
  (十八)加强中医药重大项目的组织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行动计划”。抓好已经启动的行业科研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专项及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组织实施。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管,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科技评估及监督机制,建立课题终止、淘汰的制度。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培育相应的评估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试点工作。与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协商,形成相互协调合作的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科技工作中的作用,对实施的一些重点项目,建立国家局、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权责分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分层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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