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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提出下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的要求,全面检查和重点督导在新农合中鼓励应用中医药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力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推广一批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用农村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探索建立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新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适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修订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项目管理办法和建设目标,提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对项目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复审。加大对农村中医药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作用。
  (十)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好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政策,达到中医药服务基本标准。开展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中医医院对社区中医药服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家庭和居民为对象,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引导群众学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知识,掌握自我保健的方法。深入实施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召开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
  (十一)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好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乡村中医专业中等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培训以及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等项目,做好农村基层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启动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提高城市社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和中医药服务水平。
  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十二)继续组织中医医院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对上海、广东等地开展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指导,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十三)研究制定加强中医保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有关原则、目标和任务,总结实现“治未病”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和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保健服务,积极协调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保健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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