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8]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为了贯彻落实《
可再生能源法》,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委于2007年8月31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号)。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新进展,我委对“十一五”时期部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进行了调整,组织制定了《可再生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可再生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
前言
可再生能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加快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
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在总结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技术及产业发展状况,借鉴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从现在到2020年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
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为了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落实好“十一五”规划纲要,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可再生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本规划提出的“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形势任务、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领域、以及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是落实《
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措施和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本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依据。
目录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状况
(二)存在问题
(三)形势和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总体布局和重点领域
(一)水电
(二)生物质能
(三)风电
(四)太阳能
(五)农村可再生能源
四、环境影响分析
五、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得到国际社会和大多数国家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中发展最快的领域。目前,水电已是能源供应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技术基本成熟,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生物液体燃料对替代石油、发展农业经济的作用日益显著。
我国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加快了风电、生物液体燃料和太阳能发电的发展,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缓解能源供需矛盾、减轻环境污染、调整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十一五”时期,我国将继续大力发展水电,加快发展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为更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创造条件。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状况
“十五”时期,水电建设大中小并举,开发建设速度显著加快;采取特许权招标等措施,积极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以“送电到乡”和解决无电人口生活用电问题为契机,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小风电,推动分散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发展;围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通过市场推动,大力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以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为先导,积极推动生物质能发电和生物液体燃料开发利用。 2005年《
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1、开发利用状况
“十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水电、沼气、生物液体燃料、风电、太阳能利用取得显著进展,可再生能源的作用逐步增大,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到2005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17亿千瓦(包括约7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23%,水电年发电量3952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6%。
结合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改善,稳步推进沼气发展。到2005年底,全国已发展户用沼气池1800多万户,建成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约1500处,沼气年利用量达到约80亿立方米,为近7000万农村人口提供了优质的生活燃料。到2005年底,全国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其中蔗渣发电约170万千瓦,垃圾发电约20万千瓦,其余为稻壳等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和沼气发电等。
为了缓解石油供需矛盾,国家开展了生物液体燃料技术研发和试点工作。到2005年底,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102万吨,以甜高粱茎秆、木薯等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技术已具备商业化发展的条件。以小桐子(俗称麻疯树)、黄连木等非食用油料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技术处于小规模试验阶段。
为了加快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国家采取特许权招标方式推进大型风电项目建设,并促进风电设备本地化生产和风电技术的自主创新。到2005年底,全国已建成并网风电场60多个,总装机容量达到126万千瓦,为风电的大规模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在偏远地区还有约25万台小型独立运行的风力发电机,总容量约为5万千瓦。
为了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国家组织实施了“送电到乡”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应用。到2005年底,全国光伏发电总容量达到7万千瓦,在12个县城、700多个乡镇建设了独立光伏电站,推广了50多万套户用光伏系统,极大地推动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