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商务部关于同意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更改名称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更改名称的批复
(商合批〔2008〕146号)
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申请划转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请示》(豫商外经〔2008〕9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更改为“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后,该公司的对外经营范围不变。
请凭此批复通知该公司到你厅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