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通知
(教体艺厅〔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结果,2007年报告的全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事件占事件总数的95.88%。其中报告事件起数居前三位的病种分别为水痘(826起)、流行性腮腺炎(351起)、风疹(265起),三病种事件数占学校传染病事件总数的80.47%。
春季是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防止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就做好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晨检工作应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二、各地学校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由于学校教学、生活场所人员集聚,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容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蔓延,因此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学生宿舍管理员每天应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三、各地学校要在近期以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以呼吸道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一定要及时就医等。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四、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尤其是已发生传染病流行的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尽量避免全校范围的集会。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