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瑞成光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245号)
张克成、王军:
你们提交的关于湖北瑞成光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湖北瑞成光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张克成出资140万元,出资比例为70%;王军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花园79栋401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