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规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管理
合理配置与有效使用包括伽玛刀在内的各种大型医用设备,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95年,我部发布了《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我部与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对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规划、配置审批、使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医疗机构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具备
《管理办法》要求的各项条件,并严格按照
《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颁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对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并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超规划、越权审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保证卫生系统政令畅通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是医疗秩序安全稳定和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坚强保障。但是,如果法规制度得不到忠实、严格的执行,医疗秩序安全稳定和卫生事业发展改革同样无法保障,更谈不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医疗安全。近年来,国家立法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从总体来看,大多数地区和单位都能较好地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但是,也有少数地区和单位法律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上级要求于不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权威,严重危害了医疗卫生秩序的安全稳定,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益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入开展法制和纪律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令必行、禁必止,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保证卫生系统政令畅通。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坚决维护法律和纪律的严肃性,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三、进一步强化医院院长的管理责任。医院能否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关键在院长。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医院原院长法制、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独断专行,院长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各级公立医院院长都要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法制观念,提高修养,培养务实、民主的工作作风,杜绝“家长制’’、“一言堂"。各级医疗机构都要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讲政治、顾大局、懂管理、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担任院长,提高院长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建立健全对医院院长的科学考核评价标准,严格责任考核。对管理混乱、不正之风问题严重,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严肃追究院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