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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设立7家境外机构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设立7家境外机构的批复
(商合批〔2008〕91号)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关于成立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苏丹办事处的申请》(中地发〔2008〕01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在苏丹设立办事处,并在马里、卢旺达、孟加拉、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菲律宾设立分公司。

  二、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三、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分公司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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