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美国博德火花塞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美国博德火花塞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8〕79号)


宁波市外经贸局:

  《关于设立美国博德火花塞有限公司的请示》(甬外经贸境外〔2008〕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博德艾普电气有限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Newark市独资设立“美国博德火花塞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0.15万美元,总投资1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火花塞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等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局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美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美国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并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