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8年第15号)
关于批准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告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2008年第二批)进行了审查。现将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以下11家单位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批准的评价范围详见附件):
(一)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三)内蒙古新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五)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六)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八)烟台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九)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
二、批准以下13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并批准其中4家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批准调整的评价范围及变更后的机构名称详见附件):
(一)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二)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三)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四)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五)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七)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八)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九)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十)常德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十一)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十二)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十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