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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保监发〔2008〕17号)


各保监局:

  为探索建立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保险销售和服务体系,促进“三农”保险发展,我会决定实施“考试为主,授予为特例”的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制度的指导原则

  (一)积极稳妥,保证质量。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解决经营“三农”保险业务的公司代办员或营销员的持证问题。主要对象是长期居住在农村、素质相对较高,信誉良好的农民,严禁将该制度推广至城镇地区。

  (二)督促保险公司落实管理责任,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为农民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三)强化岗前培训和后续培训管理,确保农村保险营销员具备应有的职业素质。

  二、建立“考试为主,授予为特例”的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1、报名参加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住所在乡镇(不含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受一家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或者一家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意向委托,拟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

  2、组织农村保险营销人员参加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或者申请直接授予制的保险机构应当在乡镇设有营销服务部。

  (二)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管理

  保监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决定是否建立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制度。决定建立这一制度的地区,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由各地保监局负责组织,可以采取电子化考试或者笔试考试。

  保监局可以选择使用吉林省试点的农村保险营销员单独考试题库,试卷试题分布为:单项题50题,判断题50题,每题1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监局也可以选择使用全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题库和试卷模版,适当下调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合格分数线下调不得超过15分,分数线调整应当公开公平,并提前进行公示。笔试试卷由各地保监局负责印制,答题卡由我会统一监制。考试合格者,取得《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原则上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合格率不超过70%,请各保监局认真把关,考试合格率过高的,保监局应当及时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其他相关考试和证书的管理参照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书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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