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收购西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8〕59号)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关于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在俄罗斯收购公司的请示》(中建材外发〔2008〕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以现汇方式出资7.15万美元全资收购俄罗斯“西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为384美元(10000卢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及水泥技术服务;承包建材行业工程和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企业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俄罗斯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