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拉美大区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8〕56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在巴拿马设立分公司的请示》(中国石化外〔2006〕728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在巴拿马设立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拉美大区公司。
二、大区公司业务范围为:以母公司名义开展拉美区域性项目管理与技术支持活动。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大区公司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巴拿马贸易发展办事处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驻巴拿马贸易发展办事处经商室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