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5+1”计划行动,全面推进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推进城乡“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建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活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施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基地。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400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
(六)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探索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培训制度,完善城乡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机制。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扩面工作,确保200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800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0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为40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00万人(其中农民工460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00万人。
(八)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推动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不断完善奖励机制,及时分析征缴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调度和对重点地区的督导,确保2008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6900亿元、2250亿元、430亿元、163亿元、87亿元。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面加强征缴稽核工作,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全国养老保险费清欠150亿元。
(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做好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金调度,确保春节前将增发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巩固当期发放无拖欠的成果,尽快补发历史拖欠。切实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和发放工作,保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与结算。
(十)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09年底全国范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研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提出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未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具体意见,研究制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政策。全面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移交任务,推动实施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进一步推动企业年金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