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00号)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晋证发字[2007]15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20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公司形式变更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