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风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05号)
天风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天风司字[2007]07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住所由“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19楼”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二、你公司应当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