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生产方面
⒈未执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
⒉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未通过或者批准的,或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未通过的。
(五)环境保护方面
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2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2006年8月7日,天津市津南宜坤精细化工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的批示精神,研究和采取断然措施,解决影响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天津市在遏制小化工企业事故多发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确立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危险化学品领域总体发展思路,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天津市“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明确目标。天津市提出4个100%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即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率要达到100%;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率要达到100%;坚决关闭取缔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闭率要达到100%。
(三)落实责任。全市21个区、县均成立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层层发动,督导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问题;带队深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有效地推动了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区(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政府、重点企业责任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全市共签订责任书13500份,形成了化工企业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二、依靠专家,分片包干,深入督查
(一)财政大力支持,组成专家队伍。天津市、区两级政府充分利用专家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分别聘用了100余名专家参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保证隐患查得准、查得实,确保整改意见在技术上切实可行。天津市安监局常年聘用近50名专家,由专家与执法人员组成危险化学品专业督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督查。天津市、区两级政府聘用专家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