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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三)税务总局领导署名文章和专栏文章。以税务总局主要领导的名义在《求是》杂志或《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宣传税收工作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关系,以及税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开展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专题宣传,以座谈、讨论、专栏等形式,宣传税收工作成效和经验,推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工作的深入开展。税务总局将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全面介绍税收法律知识和宣传税收工作成就。
  (四)新闻发布与案件曝光。2008年4月10日左右,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情况、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曝光税收十大案例;配合发票打假活动,曝光制假贩假发票大案。
  (五)网上活动
  1.三级(税务总局、省局、地市局)国税局、地税局领导网上在线访谈,回答纳税人涉税方面的咨询。
  2.与人民网联合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进行企业所得税知识有奖竞赛。
  3.开展省税务机关互联网站第二次评估,发布结果,进一步推动全国税务网站建设。
  (六)电视专题节目
  1.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播放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系列节目,以动漫等形式演绎与公民个人生活相关的税收问题。
  2.联系有关电视台播放22集税收题材电视剧《代号利剑》,弘扬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精神,展示公正执法的税务形象。
  3.与媒体合作,举行全社会评选“十大优秀税官”活动,对评选出的十大优秀税官将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公开表彰。
  (七)继续开展传统宣传活动
  1.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二届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和“第四届全国税收动漫FLASH大赛”。借鉴以往经验,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对动漫大赛分专题组织进行。
  2.办公厅、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有奖征文,同时,办公厅、中国税务报社联合开展“第二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
  3.拟请著名漫画家以“税收·发展·民生”为题创作税收宣传作品,在《人民日报》、《讽刺与幽默》报以及税务总局网站上连续刊登。
  (八)广泛征集税收文学作品。在全社会进行税收题材文学作品的征集活动,作品题材包括电影、电视剧、小说、歌曲、相声、小品等。各省税务机关,可侧重某一方面,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集体报送。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中优秀作品,进一步组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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