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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基层农资监管能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积极争取将农资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全民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各级农业部门农资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四、重点活动

  (一)2月,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8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2-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三)3月,组织开展第四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3月,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

  (五)“3.15”期间,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六)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

  (七)春季和秋季等重要农时,组织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八)9-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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