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市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市发[2008]1号)要求,我部制定了《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系电话:010-6419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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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六部委《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确保当前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和农资产品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