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常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192号)
潘俊铭、顾玉琴、王晓芬:
你们提交的江苏常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江苏常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潘俊铭出资229.5万元,出资比例为45.9%;顾玉琴出资220.5万元,出资比例为44.1%;王晓芬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1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285号城市之光A座710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