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安全基础,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督促企业着重做好:
(一)修改、补充、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护、危险源管理、安全考核奖惩、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企业制定执行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等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实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应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二)强化安全教育,消除“三违”行为。据对部分冶金企业统计,因“三违”行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60%以上。冶金有色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要着力解决企业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典型事故分析、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安全观念转变。要建立举报“三违”奖励机制,严肃处理“三违”行为,通过规范作业者的安全行为,逐步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
(三)加强对重点时段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各冶金有色企业要着力做好重要设备设施停产检修、生产与基建技改同时作业时段的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和复产检查验收工作;强化对企业改制期间、改制后一段时期及已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仍在生产的安全管理;加强相关方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
(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控较大事故的能力。冶金有色企业危险、有害因素多,属于风险性较大的行业。各冶金有色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做实危险源辩识工作,加强对煤气管网、煤气柜、制氧、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危险源(点)的监控,特别是对在用时间长、即将报废的对安全生产影响大的重要设备、关键设施的检修维护。认真修改完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艺环节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有应急组织机构、报告程序、应急联络方式、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物资储备等重要内容,能够满足隔离、疏散、抢险、救援需要,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和持续改进。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有关要求,将产量大、企业数量多,尤其是小企业多、事故多发的地区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包片、包点等形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逾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漠视安全生产,拒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已排查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严厉处罚。各冶金有色重点省(区、市)和企业集中地区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