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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国民经济继续持续快速发展,冶金有色行业产品产量继续保持了大幅度增长。2007年粗钢产量4.89亿吨,同比增长16.7%,是2002年的2.65倍,连续12年保持世界第一;十种有色金属产量2360万吨,同比增长23.1%,是2002年的2.33倍,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一。

  据统计,2007年冶金行业发生事故261起,死亡300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2.95%;有色行业发生事故105起,死亡122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7.31%。特别是发生了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和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均是冶金有色行业多年来死亡人数较多的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要求,2008年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隐患治理年”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煤气等生产环节(部位)的排查治理为重点,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基础工作,遏制死亡人数上升、事故多发的势头,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稳中有降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35号)的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2008年的中心工作,深化冶金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指导督促各冶金有色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全年安全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对2007年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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