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步骤:3月农业部下发做好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申报基本标准和工作要求。4月底前,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选择确定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申报单位名单并报农业部备案,5月至10月各省(区、市)对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第一、二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示范工作进行复查,发现不合格单位上报农业部取消其称号。10月至11月农业部将组织各省(市、区)对示范场进行交叉检查和验收,12月初发文公布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名单。3月至10月农业部组织研究制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管理办法》,争取年内公布实施。农业部已于2007年12月下发了农机具选型的通知,1月至2月各省(区、市)按照要求完成机具选型和补贴目录制定等准备工作,3月至12月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实施补贴项目。
(三)深入开展渔业科技入户活动
主要内容:部省共建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200个以上,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4万个以上,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水产品产量和收入比前三年提高1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80万户以上。重点示范推广8个渔业主导品种和6项渔业主推技术。重点围绕对虾、河蟹、海淡水鱼类等开展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活动,在对虾、河蟹(梭子蟹)优势产区和海淡水鱼类主养区,建立50个万亩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15%以上,优先推荐示范区内养殖场和大户参加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重点推广水产养殖水质调控技术、海淡水池塘健康养殖技术、网箱无公害养殖技术、盐碱地生态养殖技术和海水工厂化健康养殖技术等6项主推技术。
实施步骤:1月至2月为第一阶段(筹备阶段):确定示范县、组建专家组、遴选示范户、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落实万亩示范区和联系人,建立各省科技入户示范信息网络。筛选发布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和举行启动仪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示范县水产养殖科技入户技术指导方案和万亩健康高效科技养殖示范方案。3月至10月为第二阶段(入户指导阶段):开展渔业科技入户三大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和秋季行动)以及高效健康养殖科技示范活动。11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总结阶段):进行项目总结、抽检和验收,撰写验收总结报告,各级专家组进行实施绩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并制定2009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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