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第26号)
《关于废止部分电力监管规章的决定》已经2008年1月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主 席 尤权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废止部分电力监管规章的决定
为推进依法实施电力监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电力监管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废止下列16件规章:
1.《电力工业生产建设全过程安全监察的规定》(能源安保〔1992〕748号 1992年8月15日能源部发布)
2.《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办法》(能源部令第9号 1992年9月3日能源部发布)
3.《
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电水农〔1993〕583号 1993年12月27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4.《
电力工业部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行)》(电政法〔1994〕315号 1994年5月21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5.《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1995年11月6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6.《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安生〔1995〕687号 1995年11月14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7.《
电力安全监察规定》(电安生〔1995〕687号 1995年11月14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8.《
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电安生〔1996〕308号 1996年5月13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9.《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电建〔1996〕381号 1996年6月2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