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318号)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注册地迁址的申请》(华林证券报[2007]10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你公司住所由“广东省江门市港口路1号”变更为“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号二层202-203房”。

  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的条款,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