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7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量函〔2007〕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第3季度质检总局重点对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味精、白酒、啤酒、纯净水、洗衣粉、洗发液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和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商品:14个城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味精、白酒、啤酒、纯净水、洗衣粉、洗发液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2个项目,一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二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
(三)抽查结果:共抽查企业697家,抽查产品1352批次,其中净含量检验合格1193批次,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净含量标注合格1157批次,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详见附件1)。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有洗衣粉、牛奶、啤酒和味精等4种,其中洗衣粉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其余6种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在80%至89.9%之间(详见附件2)。
从净含量标注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有米、面粉、味精、牛奶和啤酒等5种;80%至89.9%的有食用植物油和洗衣粉等2种;79.9%以下的有纯净水、洗发液和白酒等3种(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此次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和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006年第3季度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1%,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7.9%;2007年第3季度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分别提高了0.1和7.7个百分点,其中洗衣粉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连续2年达到100%。合格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2006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措施,对辖区内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定量包装计量器具和建立合理的计量监督措施。同时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二是近年来随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C”标志工作的大力推广,被抽查的大多数企业强化了计量法制意识,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改善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从而提高了抽样合格率。
(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
2007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略)
此次抽查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中,洗衣粉、牛奶、味精和啤酒的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比较稳定,都超过了90%,其中洗衣粉的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最高,达到100%,其余6种定量包装商品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都超过了80%,平均抽样合格率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19.4个百分点。与往年相比,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但是个别定量包装商品如米、食用植物油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仍不高。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仍然存在重质量、轻计量的管理现象;二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配备自检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低,起不到真正的自检作用,不能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企业采用的自检方法不正确,如以体积标注净含量,采用质量方法自检,或者采用的密度方法有误等等。
(三)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幅度大。
2007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略)
从统计结果看,此次抽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高于2006年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7.7个百分点。但是纯净水、白酒和洗发液的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只有77.8%、75.1%和69.2%,说明这3类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