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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证上[2008]16号)


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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