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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部决定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现将《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农药管理,确保管理年各项活动的落实。请将你省(区、市)的活动方案于3月15日前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

  联系人:吴晓玲

  电话:010-64192804E-mail: ppq@agri.gov.cn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确保《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6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部决定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特制定管理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为目标,以贯彻落实6项农药新规定为契机,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农药管理规章、标准,加大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促进农药产品质量提高,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活动目标

  通过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彻底取消农药商品名,农药名称将由目前的1.6万个减少到1700个,逐步减少临时登记数量,进一步提高登记农药的安全性;通过对各项农药新规定的宣传,使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专项检查、跨区域的联合检查、部门间的联合执法等行动,努力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对农药登记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的逐步完善,使农业部门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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