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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农机化重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8年中央财政将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增加补贴机具种类、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政策覆盖到所有农业县区。要面向社会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以及产生的政策效应,面向农村宣传购机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面向系统宣传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促进购机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和农户。

  2、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要大力宣传2007年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意见》,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秋两季拓展,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拓展,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要结合农时季节,及时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供求信息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北方“三夏”、南方“双抢”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各地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玉米收获机械化、油菜生产机械化的典型经验;宣传农机部门在抗击冰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迹。

  3、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保护性耕作是对传统耕作方式的变革,代表先进的农业耕作制度发展方向。要大力宣传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产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宣传农机部门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典型经验和措施,宣传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努力提高社会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知程度,促进节约型农机化技术的推广普及。各地要积极宣传农机科研成果和农机科技入户成效,继续做好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宣传和推介工作。

  4、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强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积极宣传农机推广鉴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取得的成效,发布农机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结果。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等不法行为进行曝光。继续宣传各地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农机监理部门完善农机监理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牌证管理和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5、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农机服务产业是农村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宣传各地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作业、流通、维修、运输等服务市场的经验和成效,以典型引路,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促进新型农机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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