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办机[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为做好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制定了《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面向农民、服务社会,着力宣传发展农机化的重要意义、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农机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新时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发展中一件带有方向性的大事。随着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阶段。当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0%,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降至40%以下,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由初级阶段跨入了中级阶段。要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建设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意义。通过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为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
(二)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要继续加大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省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和200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农机化扶持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做好农业部和各省有关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试验鉴定、农机技术推广、农机维修管理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农机管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