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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关于中央企业2008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融入管理。中央企业要依据《暂行办法》,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把效能监察摆到应有的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效能监察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奖惩。

  (二)因企制宜,精选精做。选题立项时要充分利用财务报表、审计结论和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纪检监察队伍的实际,把题目选准、选精;要严密组织,深入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问题查实、查透;检查中要充分依靠业务部门,搞好综合监察,提高监察建议质量,促进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三)落实整改,促进治本。将促进企业提高执行力作为效能监察的落脚点,扎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防范道德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在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中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

  (四)总结提高,规范操作。要认真搞好效能监察工作总结和效能监察项目评审工作,深入研究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把有效的经验体会概括为理论,把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规范的方法转化为操作规程,把操作规程整理为作业文书,不断提高和规范效能监察工作,推进效能监察专业化。

  (五)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要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推动工作。要经常上报典型经验和理论研讨成果,加强信息交流,促进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将适时对各企业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以及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进行巡查。各中央企业也要及时检查、交流、总结工作情况,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中央企业2008年效能监察统一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

2008年2月14日

  中央企业2008年效能监察统一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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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立│   │其中本│     项  │    二级企业    │        项   │
│ 项 │ 项 │ 级 │       │    立 项     │           │
│总 数 │   │立 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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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发现案│          个 │    其中立案    │        个   │
│ 作 │ 件 │           │           │           │
│ 效 │线 索 │           │           │           │
│ 果 ├───┼───┬───┬───┴───────┬───┴───────┬───┤
│   │处理人│   │其中党│      人    │   移送司法机关   │   │
│   │ 员 │ 人 │政纪处│           │           │ 人 │
│   │总 数 │   │ 分 │           │           │   │
│   ├───┼───┼───┼───────────┼───────────┼───┤
│   │建章立│   │提出监│      条    │   作出监察决定   │   │
│   │ 制 │ 个 │察建 │           │           │ 个 │
│   │   │   │ 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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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出违│   │挽回经│      万元    │避免经济损失或节约资金│  万 │
│   │ 纪 │ 万元 │ 济 │           │           │ 元 │
│   │金 额 │   │损 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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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   │其中本│       项    │    二级企业    │      项 │
│排立项│ 项 │ 级 │           │    立 项     │       │
│ 总数 │   │立 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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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发现案│           个   │    其中立案    │      个 │
│ 作 │ 件 │               │           │       │
│ 效 │线 索 │               │           │       │
│ 果 ├───┼───┬───┬───────┴───┬───────┴───┬───┤
│   │处理人│   │其中党│      人    │   移送司法机关   │   │
│   │ 员 │ 人 │政纪处│           │           │ 人 │
│   │总 数 │   │ 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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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章立│   │提出监│      条    │   作出监察决定   │   │
│   │ 制 │ 个 │察建 │           │           │ 个 │
│   │   │   │ 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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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出违│   │挽回经│      万元    │避免经济损失或节约资金│  万 │
│   │ 纪 │ 万元 │ 济 │           │           │ 元 │
│   │金 额 │   │损 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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