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58号)
法国再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名称为“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批准该分公司营运资金为2000万欧元。
三、经审查,吴敏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四、批准该分公司经营非人寿再保险业务,包括:
(一)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
(二)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
(三)国际再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