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当前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改运行[2008]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运输局)、交通部(水运司),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化化肥公司、中农集团公司:
今年一月中旬以来,我国遭受大范围严重的雨雪、冻冰灾害,化肥生产供应受到影响,特别是贵州等省受灾对磷肥生产影响较大。目前春耕用肥在即,为保障农资市场供应,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现就做好当前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认识。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要从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运行协调,确保供应稳定。
二、积极协调原料供应,努力增加化肥生产。在灾后煤炭、电力生产和供应逐步恢复的情况下,化肥企业要精心组织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增产化肥。煤炭、电力和磷矿企业,要根据灾后恢复情况,尽力保障化肥企业生产供应,并优先增加资源配置,确保化肥生产需要。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加强监测和协调,确保化肥生产的各项外部条件。
三、努力增加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和海洋石油总公司,对所属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要保证天然气供应,保持满负荷生产;对地方所属的化肥生产企业要按计划或协议保障供气,并在此基础上优先增加供气量。
四、加强运输协调,确保化肥及生产原料运输。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化肥产、需、销、运、存等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搞好总量平衡,统筹安排、积极衔接和协调化肥及其生产原料的运输工作,以及区域内资源调剂工作。铁道部门近期组织抢运磷酸二铵等化肥以及磷矿石、无烟煤等化肥原料,特别是将春耕所需的磷复肥由西南产区向东北等销区调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