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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8〕15号)


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当前,全国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取得重大的阶段性胜利。保险业抗灾救灾工作现已从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随着灾害全面恢复重建工作的推进,保险报案数量逐步增多,勘查定损工作日显繁重,理赔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坚持灾后企业自救、政府支持的原则,国务院已将保险赔付作为灾害恢复重建的一个重要资金筹集渠道,并对保险业及时勘查定损、做好保险理赔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在灾后全面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及时、快捷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各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公司资源,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理赔服务措施,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在政策上,要针对本次灾情的特点和各受灾地区的受灾情况,简化理赔程序,切实提高理赔效率。一要根据基层一线保险机构的理赔案件数量、结案进度状况,可采取理赔服务绿色通道、适当调整理赔权限、简化理赔手续等办法,加快结案进度。二要做好理赔服务中的条款解释说明,避免因理解歧义而影响理赔工作。三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灾区之所急,切实做到服务及时、到位,对受灾地区的保险赔案,只要与灾害有直接关系并在合理范围内,要及时赔付,并采取快捷方式直接将赔款送到客户手中。

  在人力上,要向查勘定损、防灾防损业务一线倾斜,向受灾严重的地区和农业、交通、电力、通讯行业,以及受损严重的大企业配备懂技术、专业水平高的业务人员及早定损理赔。

  在物力上,要优先保证查勘定损、防灾防损部门和人员的业务需要,做好相应交通工具、勘查设备和应急物品保障。

  在资金上,要保证受灾地区分支机构的赔款资金充足,根据受灾企业恢复重建进度情况,分期分批安排恢复重建保险赔款。

  二、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行业资源共享

  此次灾害中受损企业地域分布广,受损标的类型多,查勘定损专业程度高,理赔工作量大。各保险公司要针对大面积灾后理赔定损专业人员紧缺,同一项目涉及多家公司共保或异地承保的实际情况,建立查勘定损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行业内团结协作,充分调动和有效利用各种人力、物力,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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