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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中央企业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三、努力保障市场供应,满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要千方百计地做好市场供应工作,尽量减轻灾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轻纺、食品加工企业要针对受灾地区生活用品的需求情况,加快生产,努力保障供应。运输企业和物流企业在保障灾后重建物资运输的同时,也要适当调配运力,运送灾区群众急需的生活物品。供水企业要抓紧修复供水设施,尽快恢复自来水供应。商贸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利用网络优势,提高灾区群众急需的粮食、食用油、肉类等商品的供应。涉农企业要组织好化肥、农膜、疫苗、农药、饲料、种子等农用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运输,支持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密切配合,发挥中央企业整体优势

  中央企业之间关联性强、互补性大,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优势,共同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要加强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煤炭生产企业要优先保障发电企业的电煤供应,支持灾区发电企业电煤达到合理库存。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电网调度指令,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电网企业要合理调度,支持发电企业利用好水电资源。电力装备企业要及时向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设备,协助安装、调试,保证正常运行。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要及时向电信运营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装备,并做好各项售后服务工作。围绕灾后重建,各中央企业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协作,发挥各自在物资、装备、运输、技术、人才等各方面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争取互利共赢。

  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受灾地区恢复重建

  中央企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灾后重建的重要意义,把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一是从大局出发,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抢修电网、电信设施,运送重要物资和人民生活急需物品,保障市场供应等对于灾后重建有重大影响的各项工作。二是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要着眼大局,自觉维护中央企业的形象。三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四是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积极参与灾区重建公益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上的支持,帮助灾区企业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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