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近期发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08〕2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2008年1月20日19时18分,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三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6人死亡。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发生事故的己15-17-13031机巷掘进工作面按照突出危险进行管理,初步分析,该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突出地点有背斜构造,煤层厚度从5-6米变化到3米左右,煤层倾角从6°-16°变化到2°,瓦斯压力大,虽已经采取了浅孔排放和卸压区浅孔抽放等综合防突措施,但仍没能有效消除突出危险,在综掘机割煤时导致突出事故发生,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008年2月2日12时50分,陕西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9人死亡。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分为一、二水平开采,共有3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2-1采区北二轨道开拓延深岩巷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防突措施,开拓作业活动使上部的3号煤层(突出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到该岩石掘进巷道中,造成人员伤亡。初步查明,事故地点有地质构造,围岩厚度变化较大,事故发生前顶板出现动压有掉渣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发现异常后,在撤离的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在不到半月的时间内,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两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一些国有重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突破关键技术,加强科研攻关,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国有重点煤矿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呈相对多发趋势,2007年国有重点煤矿发生的6起重大以上事故中,5起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今年以来发生的2起较大以上事故均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煤矿认真落实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措施,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的原则,巩固和扩大瓦斯治理成果,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向抽采不达标不采不掘深化、瓦斯治理向煤层气抽采利用深化、瓦斯抽采向“采、掘、抽”平衡深化、局部防突向区域防突深化。推广实用技术和装备,加强防突技术管理。通过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实现源头防治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