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办牧[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前一个时期,我国西北东部和南方大部地区出现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湖南、安徽等省(区、市)畜牧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当前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已转入全面恢复生产阶段,为促进灾区畜牧业尽快恢复,实现全年畜牧业发展目标,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我部制定了《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灾后畜牧业重建工作
前一个时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对畜牧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截至2月14日,全国因灾死亡畜禽共计7455.2万头(只),其中生猪444.7万头、牛43.5万头、羊死亡168.3万头、家禽死亡6738.5万只,损失饲料饲草301.7万吨,倒塌损坏畜禽圈舍1951.7万平方米。同时,全国共有2028个种畜禽场受灾,其中种猪场1200个,种禽场665个,种羊场106个,种牛场43个,共死亡种畜禽907万头(只)。此次灾害造成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8.6亿元。
从灾害影响看,家禽死亡数量多,约占南方地区黄羽肉鸡月出栏量的12%,仔猪死亡约占全国仔猪月供应量的7%,这将对未来一段时间的活禽和猪肉供应产生影响。由于受灾地区灾情严重,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不怕困难,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细致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的平稳发展和畜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二、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做好灾区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畜牧业损失降到最低,加大商品畜禽圈舍和畜禽原良种场重建修复支持力度,力争8月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大灾后生猪、家禽等生产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