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227号)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认购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合计持有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1%且不超过64.48%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