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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208号)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豁免以要约方式增持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认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13,000万股而导致持有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65.93%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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