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重大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继续抓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同时,强化建筑节能、环境保护、使用功能等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要针对本次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和执业资格人员个人责任。要继续加强监管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差别化监管机制、质量诚信评价机制、工程质量保险机制,积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二)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保证和人才培养工作
要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做好《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宣贯工作,推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自律机制建设。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的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要对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以及各类质量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整理,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准确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能力,特别是人才资源相对紧缺、技术水平相对薄弱地区,要重点扶持,强化交流。要鼓励骨干企业加强专有技术和先进工法的研发工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推进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及惩戒体系建设
要切实做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安全不良记录管理,通过通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通过市场约束增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作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要探索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完善工程质量保修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关心工程质量、重视工程质量。
(四)加大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要严密监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各类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在继续抓好建筑工程节能设计质量监管的同时,近期要重点强化对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管,抓好《建筑工程节能施工验收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促进执法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综合检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加强督促整改和跟踪检查。同时,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突破口,从制度和管理上加以解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高检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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