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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2007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7年全国检查,共对32个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项目清单见附件)。从检查统计看,勘察、设计、施工环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检查项的符合率分别为72.29%、80.65%、55.96%;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检查项的符合率分别为:建设单位93.01%、勘察设计单位75.03%、施工单位58.90%、监理单位59.9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94.80%、施工图审查机构97.2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均不同程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个别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不容乐观。其主要原因:

  一是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尚需完善。特别是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现象屡有发生。个别工业园区、开发区处于无监管或监管薄弱状态。

  二是部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多年存在的质量安全通病仍没有得到根治,如勘察野外作业不足,工程现场资料管理混乱,执行强制性标准不严格;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工程隐患多,临边、洞口、临电、脚手架搭设中的违规情况较集中;个别企业关键专业工种操作上岗及配备不到位。

  三是部分从业人员技术能力仍有欠缺。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技术人才资源分布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资质较低企业技术人员对标准规范掌握不准确、概念模糊的情况还比较突出。

  四是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仍需加强。一些受检项目在质量控制和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着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没有被指出过,而有些工程在各地自查阶段已经发现问题并被责令整改,在全国检查中仍未得到落实,这些都暴露了部分地区监督执法工作还比较薄弱。

  五是建筑市场秩序尚不规范。以包代管、压级压价、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仍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部分高资质企业对分支机构管理较为混乱。

  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抓实。

  (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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