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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巩固扩大百日行动成果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督察局要跟踪各地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督促地方人民政府逐案处理落实到位。对部确定的重点整改地区和典型案件要包区包案,实地督察,对各省(区、市)确定的重点整改地区和典型案件的整改和查处工作要进行抽查,确保后续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对压案不查和查处不到位的地区,要及时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并视情况发出督察意见书。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百日行动清查出案件的查处纠正总体情况和本地区涉及的重点整改地区和典型案件的整改和查处情况报部,同时抄送有关督察局。各督察局要对各省(区、市)查处纠正工作提出评估意见。

  二、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深入研究,抓紧长效机制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深层次问题研究,认真分析违规违法用地特点、原因、规律等,查找土地管理薄弱环节,提出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的对策建议。要切实抓好制度建设,按照预防在先,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原则,强化土地执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完善土地执法发现机制、制止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问责奖惩制度等。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提出加强基层土地执法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巡查责任制度、上下联动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等。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以上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报告,于2008年3月底前报部并抓紧落实。部将适时召开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地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宣传与推广先进经验。

  加强宣传,为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地推选出的107个先进地区,部将分两批举办培训班,总结典型经验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总结重点整改地区工作成效,及时宣传地方政府强化土地执法的经验和做法。丰富国土资源干部土地执法培训内容,将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典型案例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继续严厉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

  部将加快推进建立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监察部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与监察部、人事部抓紧出台修订后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强化对土地违规违法案件的联合处理和对违法者的责任追究。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百日行动为新起点,坚持不懈地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继续从严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坚决刹住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对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擅自设立的开发园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并对其违规违法用地进行严肃查处。严格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方案,对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用地问题、整治不力的城市,要暂停审批并核减其申报的用地总量。各督察局要全面开展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核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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