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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补办厄瓜多尔泛太平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厄瓜多尔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手续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补办厄瓜多尔泛太平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厄瓜多尔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核准手续的批复
(商合批〔2008〕35号)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关于申请补办厄瓜多尔泛太平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厄瓜多尔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手续的请示》(中农总外〔2007〕28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中国水产烟台海洋渔业公司在厄瓜多尔设立的“厄瓜多尔泛太平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厄瓜多尔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补办核准手续。厄瓜多尔泛太平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美元,总投资54万美元,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厄瓜多尔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美元,总投资44万美元,从事水产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境外企业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厄瓜多尔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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