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委爆字[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2008年1月23日国防科工委召开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急办的《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的通知》要求。会上,孙勤副主任就贯彻安委会会议和应急办通知精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为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民爆行业生产的安全平稳态势,为春节和“两会”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现就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地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安全责任,要针对春节及“两会”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将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分解,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操作人员。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督促,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完善节日、“两会”期间及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救援措施。事故应急准备要全面充分,要确保通信畅通和应急措施能够有效的实施。确保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能够及时报告、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三、合理组织安排生产
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企业原则上一律停产,确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需要而继续生产的民爆企业,需报各地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各项应急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重点部位监控不断线,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任何单位严禁“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严禁恶劣天气进行民爆产品的生产和运输,确保生产和运输安全。
四、明确工作的重点,提高管理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