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内容:以农副产品流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知识为主。
培训方式:由县服务站组织,依托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分层次、分批次的培训。
受训人员要覆盖到有农产品规模生产的所有行政村。
三、资金使用
(一)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各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予以资金支持,支持内容按商财发[2007]369号文件执行。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6]362号)的要求,统筹好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骗取、挪用或截留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一)商务部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落实部省共建协议内容,指导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组织考核验收(具体考核验收办法另行制订下发)。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省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审批试点县实施方案并报商务部备案,开展本省试点经验交流推广,组织参加商务部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
(三)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制订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逐级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2008年1月,各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试点县商务部门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7]369号)与本办法制订和批复实施方案。
(二)2008年1月-3月,各试点县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2月底前商务部制订考核验收办法。3月底前,各试点县上报服务站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2008年3月-5月,商务部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对服务站建设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各有关省级商务部门在对试点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省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的建议,5月底前报商务部(信息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