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查完成后,参加审查的审查委员会委员将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意见和有关审查情况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当对审查意见或相关的审查依据等出现重大争议时,由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查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技术性处理意见,报组织相关项目审查的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处理,同时报建设部备案。
第八条 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建设部报送甲、乙类模式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项目汇总表和审查情况分析总结。
附件2:
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
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周锡元 中国科学院院士 研究员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一丁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马东辉 北京工业大学 副研究员
方美琪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王晓云 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 研究员
冯启民 中国海洋大学 教授
叶燎原 云南大学 教授
叶耀先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乔占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学会 高级工程师
任爱珠 清华大学 教授
刘志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抗震防灾分会 教授级高工
朱思诚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毕兴锁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江见鲸 清华大学 教授
张 耀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张敏政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研究员
李 杰 同济大学 教授
李文艺 同济大学 教授
杨明松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研究员
杨保军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研究员
汪 彤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狄载君 苏州市抗震办公室 教授级高工
苏幼坡 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教授
苏经宇 北京工业大学 研究员
周克森 广东省工程防震研究院 研究员
金 磊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研究员
赵振东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研究员
曾德民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副研究员
程晓陶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葛学礼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董津城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教授级高工
蒋 溥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