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对“Triductor Technology,Inc”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8〕12号)
江苏省外经贸厅:
《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参股Triductor Technology,Inc的请示》(苏外经贸境外〔2007〕117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汇对Triductor Technology,Inc增资40万美元。增资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投资140万美元,持股17.79%。其他事项不变。